Sichuan Ruinan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下调简评
来源:http://guangfu.bjx.com.cn/news/20160930/777756.shtml | 作者:综合管理部 杨邹 | 发布时间: 2016-10-08 | 8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下调风电、光伏补贴力度,并且不再将生物质发电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转而由各省定价并支付补贴。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光伏电价,电站标杆电价降幅在23.5-31.2%之间,分布式度电补贴降幅在28.6-52.4之间。除此之外,2018年陆上风电电价比原计划再降0.03元/kWh,海上风电电价也将下调0.05元/kWh,即近海项目电价下调5.9%,潮间带项目下调6.7%。新政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海上风电:根据我们测算,此电价对海上风电的项目投资回报率影响较小。近海项目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分别下降90-110基点和110-140基点左右。在新电价情景下,近海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6.2-7.8%,而潮间带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为7.5%-9.6%左右。虽然下调幅度不大,但由于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长,风险高,且目前执行的海上风电电价已低于行业预期,在较短时间内不断下调海上风电电价将进一步影响开发商的投资热情。我们预计在最终的新电价政策中可能对符合旧电价的项目状态条件有所调整-从“项目投运”更改为“项目开工”,以使开发商有充足时间开发项目。

光伏: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缺口庞大是下调的首要原因,因此下调幅度远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平均而言,组件价格在2016年内下降接近30%,促使EPC成本下降15-18%。但土地、人力成本都有上升趋势。

倘若按征求意见稿中的价格执行,项目投资回报率(无杠杆)普遍下降3-6%,南方部分省份压力较大。需要注意的是,三类资源区中各种互补项目的体量越来越大,在部分省份当中已经成为主流,而这部分项目的造价通常比较高,在新电价之下回报率有可能过低。但与此同时,不少此类项目都以建设光伏项目为主,忽略了农、渔等互补产业的发展。低电价也可能促使开发商真正去关注互补产业、扩大收入来源。

对于地面电站而言,由于各省的招标基本已经分配完毕,而且许多省份本来就要求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甚至更早之前并网,我们认为2017年上半年的新增装机量会相对有序。

对于屋顶项目而言,今年六月发放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规定屋顶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因此,屋顶项目开发商应该在今年年底之前争取屋顶资源、及时备案。但征求意见稿中同时提出全额上网分布式的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意味着此类项目也将面临补贴拖欠的困境。考虑到资金成本和现金流压力,可能会有更多开发商青睐自发自用项目。

我们预计最终价格有可能会上浮,同时,亦不排除配额制与绿证等其他补贴方式将会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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